法律知識分享|弘揚信德正能量,做好人、行好路、做好事! --- 摘自集團法務部文化篇
今日法律知識分享:利用公司資源接私單的怎么處罰,法律的規定是什么?
利用公司資源接私單的一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。若是國有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、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實施該行為的,以貪污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。
法律依據: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條,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;數額巨大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國有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、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、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、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分享總結:員工利用公司資源接私單、轉單外發等行為都是涉及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,違法犯罪,一步奔潰,一身毀滅!請各位同事勿以身試法!